十一:压缩空气泡沫车(隧道专用)GMMLP5
1.底盘
1.1.★ 型号:采用二类车底盘改装而成,国内有专驻售后服务维修站点。
人必须提供由底盘公司出具的所投底盘型号可作为消防车专用底盘的文件证
明、该
型号底盘国Ⅳ排放的 3C 证书(含国Ⅳ排放证明材料)及底盘的品牌、型号
、产地。
1.2.必须提供由底盘公司出具的所投底盘型号可作为消防车专用底盘的
文件证明、
1.3.★外观尺寸:≤8000×2500×2300mm(改装完成后车身最高点至地面
垂直
高度≤2300mm、车长不包括小拖车)。
1.4.驱动:4×4 驱动。
1.5.★发动机:汽油,最大功率≥240kw,最大扭矩≥600N·m,提供发
动机特性曲线。
1.6.★转向:左侧驾驶,动力助力转向。
1.7.制动:前轮盘式制动,带 ABS 防抱死系统、EBS 电子制动系统及牵引
力控制
系统,并有辅助制动器。
1.8.变速箱:自动变速箱,不少于 9 个前进挡,1 个倒挡。
1.9.接近角:≥18°。
1.10.离去角:≥14°。
1.11.最小离地间隙≥200mm。
1.12.最高车速:≥95km/h,配电子限速。
1.13.充电系统:配备 1 套翻盖式充电系统,位于驾驶室左侧,带外部电
源插座
(220V/带启动发动机自动弹出锁)。
1.14.★安全行驶装置:配有 360°环视行车记录仪(内存≥64G)、倒车
影象(≥
7 寸,彩色)、胎压监测系统、所有座位配置三点式安全带。提供行车记录
仪
的品牌、型号和产地。
1.15.油料箱:≥150L(油箱注入口带滤网)。
1.16.★排放:国Ⅳ排放标准。
1.17.最大满载总质量:≥7.5t。
1.18.轮胎:防爆胎,规格不低于 225/70R19.5。提供轮胎的品牌、型号。
1.19.★底盘详细参数:必须提供底盘改装前、后的外形尺寸(长、宽、
高,mm)、最小转弯半径(m)、接近角(°)、离去角(°)、最小离地
间隙(mm)、
最大总质量(kg)、最大装载质量(kg)、轴荷质量(kg)、制动距离(m
)、最大
车速(km/h)等详细参数对比表。
2.驾驶室及乘员室
2.1.结构:尖头,四门。
2.2.门窗设置:4 门,电控窗。
2.3.座位设置:不少于 1+1+3。
2.4.驾驶室:高强度安全驾驶室,悬挂优良,可适应恶劣地形环境,具有驾
驶
视野好、隔音,防震及隔热特点,驾驶室内前部 1 个驾驶员座位,1 个副
驾驶座位,
驾驶员座位前后、上下均可调节,副驾驶座前后可调节。
2.5.仪表和感应器:仪表盘上安装所有标准仪表、指示灯及开关,包括有里
程
表、转速表、油压表或警报灯、油箱油量表、冷却水温度表、电瓶充电指示
、气压
表、方向指示灯、刹车系统警告、主开关警告灯、工具箱开启警告灯、旋转
警灯显
示器、警报器开关显示、通讯系统报话器等。
2.6.其它:雨刷及玻璃液、驾驶室内部照明、加热及通风单元,包括风挡玻
璃
除霜、后视镜、遮阳板、灯光调节、卷帘门警告指示灯。驾驶室内安装 1
盏活臂阅
览灯、电源连接插接座、USB 插口等。
3.上装
3.1.结构:轻型、耐腐、抗压结构设计,非常牢固的安装在底盘上
3.2.储物箱:左右两侧至少各2个储物箱,储物箱由轻合金带锁卷帘门关闭
,防
水、防尘,门开关平滑,没有杂音。储物箱设置抽拉式或翻转式空气呼吸器
架,可
放置3具空气呼吸器。板面均有防滑铝板制成,内有联动照明灯,并设有保
护措施。
储物箱的设计应保证最大的储存能力,为随车消防器材安排足够的空间,同
时器材
的放置应符合互不影响干扰和快速搬移的需要,内部分隔合理。储物箱应保
证放置
各种水带、水枪、分水(集)器、吸水管等常规消防灭火器材以及随车各种
器材的
空间和固定位置。放置水带的器材厢需设有不低于40mm挡条防止水带滑落。
储物箱
可根据用户要求进行改装,不再另收取改装费用。
3.3.灭火系统
3.3.1.消防泵
3.3.2.位置:后置。
3.3.3.材质:泵壳采用防腐轻合金材料,可防海水侵蚀,叶轮等过流部件
采用青铜材质。提供泵壳及过流部件材质证明材料。
3.3.4.驱动:发动机取力,提供该取力器传动比参数。
3.3.5.★技术要求:在 1.0MPa 压力下,额定流量≥30L/s(非罐吸),泵
在出水口不出水时,泵也能连续长时间运转,且不损坏泵的密封件并保证泵
的
性能不下降。提供泵的最大工作压力及相应的流量。
3.3.6.密封:机械密封。
3.3.7.真空性能:最大吸深不小于 7m,真空度≥85kpa,并提供最大吸深
时的引水时间。
3.3.8.吸水口:数量≥1个,吸水管路直径≥100mm,吸水口的数量应能满
足泵的最大出水需要,泵进口既可负压进水,也可正压进水。
3.3.9.★其他:提供泵的品牌、型号、产地及主要性能参数。
3.4.压缩空气泡沫系统
3.4.1.空气压缩机供气流量:额定供气量≥35L/s。
3.4.2.★全自动泡沫混合比例系统:可根据用户要求预置泡沫混合比例,
适用不小于 1%-9%的 A、B 类泡沫液,1 个外部吸入口和 1 根 2m 吸取胶
管。
3.4.3.气压泡沫技术要求:喷射湿泡沫时,混合液(水和泡沫液)流量≥
3L/s(单喷射口);喷射干泡沫时,混合液(水和泡沫液)流量≥1.5L/s
(单
喷射口),A 类泡沫和 B 类泡沫可快速切换使用,在切换过程中应能快速
冲洗
系统内部管路,冲洗时间≤30s。系统能产生稳定的湿式和干式气压泡沫,
并在
系统中预设固定的水气混合比,在产生气压泡沫时,系统压力保持稳定。投
标
时提供整车湿式、干式压缩空气泡沫额定流量(L/s)。
3.4.4.★稳压系统:电子控制系统能自动准确地保持泵压的稳定,使灭火
系统产生的 A 泡沫灭火剂始终保持在最佳稳定值。
3.4.5.提供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品牌、型号和产地。
3.4.6.控制盘:采用按键式或触摸式等主流控制模式,国际通用图标符号
并配有图标中文说明标识。包括压力表、真空压力表、转速表、“泵已启动
”
指示灯、“真空启动”指示灯,真空启动开关、泡沫系统冲洗启动开关、泵
排
放开关等。所有仪表的显示值采用中国的计量标准。提供操作控制面板
实物彩色样图和简要操作说明。
3.4.7.水/泡沫输出口:位于车辆尾部,左右两侧各设置 1 个水、泡沫出
口。
提供管路内径尺寸。
3.4.8.管路:所有管路、球阀采用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成,关键部件采用
黄
铜等高强度、耐腐蚀材料制成。管路系统密封性能良好,管道等承压零部件
在泵最
大工作压力×1.5 倍情况下,不发生破裂、渗漏和永久变形等现象。耐高压
管路适当
位置应有泄压装置。
3.5.车前水/泡沫两用炮
3.5.1.位置:位于驾驶室前部下方。
3.5.2.★额定流量:在压力≤1.0Mpa 下,额定流量≥20L/s。
3.5.3.射程:水≥40m、泡沫≥30m。
3.5.4.控制方式:驾驶室控制/无线遥控器控制。
3.5.5.喷射范围:炮头水平旋转角范围不低于-90°-90°;俯仰角范围不
低于
0-45°。
3.5.6.提供炮的品牌、型号和产地。
3.6.容罐
3.6.1.水罐
3.6.1.1.容量:≥1t。
3.6.1.2.结构:内有防荡隔板。
3.6.1.3.材质:采用玻璃钢等耐腐蚀材料(罐内管道及阀应采用耐腐蚀材
料),
耐用、性能稳定,15 年以上使用寿命。提供水罐材质。
3.6.1.4.配备:1 个补液口,带有快速锁定/开启装置,1 个水罐溢流及通
气阀,
1 个液位指示器安装在泵的操控盘上,底部设有排污口。
3.6.2.泡沫罐
3.6.2.1.容量:A 类≥200L、B 类≥100L。
3.6.2.2.材质:采用玻璃钢等耐腐蚀材料(罐内管道及阀应采用耐腐蚀材
料),
耐用、性能稳定,15 年以上使用寿命。提供泡沫罐材质。
3.6.2.3.配备:1 个溢流及通气阀,1 个泡沫罐排放阀,1 个泡沫罐液位
感应器,
液位计安装在泵的操控盘上,1 个通向泡沫罐的吸取连接,吸取管线带有电
气动球阀。
3.7.热成像系统:
3.7.1.位置:位于驾驶室前部,设有保护装置避免意外碰撞损坏仪器,控制
及
显示装置在驾驶室内。提供热成像安装位置示意图。
3.7.2.★热灵敏度:≤30mk。
3.7.3.★解析度:≥320×240 像素。
3.7.4.显示屏分辨率≥600(H)×480(V)。
3.7.5.提供热成像仪的品牌、型号、产地,防水等级等详细性能参数。
3.8.呼吸保护系统:
3.8.1.总体要求:医用级空气净化消毒系统,可保护车内人员的正常呼吸要
求,
避免受到车外环境常规火灾烟气(包括可燃物热解或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
相产物、
冷凝而成的焦油类粒子、高沸点物质的凝缩液滴、燃烧残留灰烬和炭黑固体
粒子)、
气溶胶以及通过空气传播的传染性病毒(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等入侵人体。
3.8.2.运行模式:车内保持微正压状态,提高车内含氧量降低二氧化碳浓度
。
通过风机导入外部空气,经过滤和紫外线双重消杀(臭氧含量<3ug/m3),
保证送
入空气的安全性除菌率达 99%以上,无使用时间限制,重点过滤去除高温、
高湿、有
毒、颗粒物气体。
3.8.3.风机:功率≥85kw,送风量不小于 80-100-150m3/h,可三档调节。
3.8.4.滤网:不少于三层滤网。第一层采用不锈钢耐高温过滤器,去除因火
灾
高温产生的多种微小的固体颗粒和液滴,并保护内部滤网;第二层为高效空
气过滤
网,对≥0.3um 颗粒的滤过率超过 99%;第三层采用浸渍氧化铝滤料,能
有效去除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及有害气体。滤网寿命≥1 年。
3.8.5.紫外杀菌灯管采用石英玻管处理技术,平均使用寿命≥10000h,寿
命期
间紫外线强度衰减<25%。
3.8.6.其他:符合 GB/T 18801-2015 标准,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
3.9.自保系统:
3.9.1.位置:整车加装喷淋自保系统,车头前部、车身顶部、前后桥位置至
少 2个自保喷嘴。提供安装位置示意图。
3.9.2.整个自保系统流量 80-100L/min。
3.9.3.控制:驾驶室可开启所有自保系统。
3.10.牵引系统:额定拉力≥1.5t,钢丝绳直径≥5mm,长度≥20m,带过载
保护
系统。提供牵引系统的品牌、型号和产地。
4.电气设备
4.1.信号装置:扁平式或嵌入式红色警灯,车身顶部两侧各安装 2 个、尾
部上
方安装 1 个红蓝频闪灯(带防护罩)。1 个≥100W 的扬声器安装在驾驶
室前部或顶
部,扬声器传输警笛信号,可作为广播单元中的一部分。整套广播系统包括
一个驾
驶室内手持麦克风及车顶扬声器。
4.2.通讯设备:在驾驶员右侧适当位置安装 1 套车载电台,配备 2 台手
持电台;
车载与手持电台均需含有 GPS 模块功能,相关配件按标准配备,手持台备
用电池 1
块;车载和手持电台频段为 350M。提供车载台和手持电台的品牌、型号和
产
地。
5.拖车装置:采用扁平方框式结构,底部设有实心橡胶轮,可直接上翻固定
在
车辆尾部,材质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材质防锈、防腐蚀,不易震动变形,用于
放置水
带、水枪、分水等灭火器材,并配有可拆卸式金属盖板,可承受 100kg 重
量。两个
器材拖车装备在车上,不超出整车宽度,并有手刹车。
6.喷漆颜色
6.1.底盘:原色。
6.2.上装:消防红。
6.3.轮辋:银色。
6.4.保险杠:原色。
6.5.挡泥板:原色。
6.6.荧光带:为保证夜间工作安全,车上有荧光带。
6.7.防腐:驾驶室及上装均采用内涂层等进行防腐处理。
6.8.尾部设 置白色字样。
6.9.标识:主要设备的控制和操作应在车上有固定的性能参数、操纵指示、
操
作说明和安全警示等清晰、准确、明了的标识,标识标牌采用中文和国际通
用符号,
标牌应采用耐腐材质,便于观察和清洗。
6.10.★车辆外装涂装应符合消防车辆涂装规范。
6.11 车厢尾部中间位置设置“压缩空气泡沫车 119”白色字样。所有操作
开关、
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标准、规范的铭牌标志,显示值采用中国通有
图标符
号和计量标准,各类标牌要牢固、清晰,便于查看和清洗。车体尾部若为红
色的需
设置白色 标识,车体尾部若为银色或白色的需设置红色 标识。
7.随车器材
7.1.2 支 40mm 多功能水枪(最大流量≥12L/s) ,2 支 40mmA 类泡沫枪
,带球
阀和手柄。提供水枪、泡沫枪的品牌、型号、产地。
7.2.1 副吸水管扳手和 1 副护带桥。
7.3.Φ100mm 硬质吸水管,长度≥7m,吸水管与的吸水口相匹配。
7.4.1 套Φ100mm 吸水管过滤器和金属滤网、绳索及附件(吸水管过滤器
口径与
吸水口相匹配)。
7.5.2 个 65-40mm 卡式转换接口。
7.6.16-40-20水带12根:织物层原材料采用高强度涤纶长丝斜纹环编紧密
编织,
内衬聚醚型聚氨酯材料,耐压等级 1.6Mpa,口径 40mm,长度 20m,卡式
无耳接口。
8.其他要求
8.1.交车时整车性能符合 GB7956.1-2014、GB7956.6-2015 的规定。
8.2.★容罐终生保修。
8.3.整车外观应保持一定的平整度,具有一定的美观性,所有焊接应牢固,
光
洁,平整;所有缝隙应涂上硅胶,硅胶平整、密封良好。所有小五金件应采
用不锈
防腐材料。
8.4.各所有供水接口符合用户现有制式,出水口采用铜制。
8.5.器材按照用户要求进行安装。
8.6.整车性能必须与上海地理、气候条件相适用。
8.7.后,须每二个月向用户反馈生产进度。
9.随车备件
9.1.1 个灭火器。
9.2.1 套车辆防滑垫块。
9.3.1 个原装钢丝备胎。
9.4.1 套底盘工具。
9.5.1 套各种灯泡和保险丝。
9.6.1 套各种过滤(含底盘三滤)。
9.7.1 套底盘备用皮带。
9.8.1 套底盘油水分离器。
9.9.1 套各类电磁阀。
9.10.1 套各类汽缸。
9.11.1 套消防泵密封件。
9.12.泵浦真空表、泵浦压力表、液位表各 1 个。
9.13.泵浦皮带 1 根。
9.14.进出水口球阀密封件 1 套。
9.15.电子式真空感应器、电子式压力感应器各 1 个。
9.16.车门开关 1 套。
9.17.卷帘门滑块、边条、支架紧固件、门条 1 套。
9.18.★提供整车 5 年易损维修备件和耗材清单,底盘不少于 40 种;上
装不少
于 100 种必须包括泵、泡沫系统、呼吸保护系统、消防炮、热成像、牵引
系统等主
要部件(列出名称、型号、数量、价格清单),并承诺 5 年内价格不上涨
。以上报
价不包含在总价内。
10.文件 (中、英文版 3 套)
10.1.★交车时提供底盘合格证(进口底盘提供进口货物证明单、底盘检验
检
疫证明、一致性证书)、整车合格证、车架号及发动机号拓印、国Ⅳ排放的
整车检
测报告、所交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的工信部公告、整车检测报告、整车技术
档案、
发票(发票真伪查询 A4 居中横向打印);随车工具清单、跟踪服务卡、维
修手册、
零件目录、消防车上装电气原理图、上装安装图。
10.2.★交车时提供操作培训视频、车辆上装中文使用维护手册、零件目录
的纸
质文件和光盘。
10.3.交车时提供底盘中文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的纸质文件和光盘。
10.4.★提供消防车的彩色样本三视图、设计图纸(标明主要技术尺寸参
数),以及消防车重量分析表。
10.5.交车时提供中文操作说明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