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 山岳公共装备套组SZMMZE | O型三段锁(铝) |
1.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具有三段自动铝制主锁(向上推、旋转、按压); 3.开口距离≥20mm; 4.纵向最小断裂强度≥28KN,横向最小断裂强度≥9KN,开口长轴断裂强度≥7KN,重量≤82g; 5.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相关负荷、破断强度等数据应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
O型三段锁(钢) |
1.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具有三段打开式自动钢制主锁(向上推、旋转、按压),可单手快速打开; 3.长轴断裂强度≥38KN,短轴破断强度≥20KN,开口长轴破断强度≥17KN; 4.开口距离≥23mm; 5.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相关负荷、破断强度等数据应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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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mm定尺静力绳 |
1.满足A类静力绳标准,高空作业及救援专用; 2.直径 11mm±0.3mm; 3.最小断裂强度≥35KN,表皮滑动率:0;静力延展率≤3.5%; 4.可承受坠落次数≥24; 5.定制的颜色长度不少于以下配置:50m黑色4根、50m红色4根、50m蓝色4根、100m黑色2根、100m红色2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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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型环型扁带 |
1.符合JB/T8521.1-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技术要求; 2.成形环型扁带≥80cm长,采用耐用聚酰胺制造,配有内部受力扁带; 3.加固的缝合扁带。双层管状扁带,不同长度的扁带在缝合区域有颜色区分(颜色不限定); 4.最小断裂强度≥42KN,宽度≥24mm; 5.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相关负荷、破断强度等数据应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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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型环型扁带 |
1.产品符合JB/T8521.1-2007《编织吊索 安全性 第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技术要求; 2.成形环型扁带≥120cm,采用耐用聚酰胺制造,配有内部受力扁带; 3.加固的缝合扁带。双层管状扁带,不同长度的扁带在缝合区域有颜色区分(颜色不限定); 4.最小断裂强度≥42KN,宽度≥24mm; 5.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相关负荷、破断强度等数据应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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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拉力环型扁带 |
1.符合JB/T8521.1-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技术要求; 2.产品无缝隙圆体带圈超高强度扁带,适合连接、设定保护及锚点; 3.长度≥80cm,最小断裂强度≥90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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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号分力板 |
1.产品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产品锻造工艺轻合金(或优于该工艺材质)制造,颜色醒目,适合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环境,特别是没有很多锚点的情况下; ▲3.产品分力孔数量≥8个,重量≤170g,破断强度≥75kN; 4.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5.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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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号分力板 |
1.产品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产品材质为铝合金制成(或优于该材质);不少于12孔; ▲3.产品每个孔径≥19mm;最小断裂强度≥35KN; 4.产品质量≤360g; 5.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6.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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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形分力板 |
1.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定制中心孔1个加外6孔圆形分布; 3.最小断裂强度≥36KN,尺寸≤12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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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分力块 |
1.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最小断裂强度≥36KN,重量≤210g; 3.分力方向须不在一个平面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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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缆锚点 |
1.产品材质须为不锈钢、铝、聚氯乙烯或优于该材质组成; 2.产品纲缆直径≥7mm; ▲3.产品承重≥25KN; 4.产品长度≥100CM; 5.产品须封装在防磨损塑料保护套内。末端有固定环; 6.产品最小断裂强度≥22KN; 7.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8.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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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绳关节护轮 |
1.产品用于保护绳索,避免建筑物的棱角、墙角、岩石等粗糙尖锐突起部份造成绳索磨损; 2.产品滚轮/侧板支架宜采用2024航空铝或优于该材质; 3.产品需具备≥4条滚动轴承; 4.产品4角应设置有系辅绳固定用挂点; 5.产品可实现组合不同长度,围柱,直角,斜坡等复杂环境均可使用; 6.产品有效承重≥350KG; 7.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8.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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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三角吊带 |
1.产品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产品颜色宜为红色、白色、橙色; 3.产品必须配有钢制D环; 4.产品两对连接点增设调节装置,以适合不同体型被困者穿戴; 5.产品总质量应≤1200g; 6.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7.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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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式确定点连接扁带 |
1.产品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产品可调节长度范围≥20-150cm; ▲3.产品最小断裂强度≥18KN; 4.产品宽度≥45mm; 5.产品总质量≤450g; 6.产品颜色不限,长度≥0.20 cm; 7.产品宽度≥45mm; 8.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9.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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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用绳包 |
1.产品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产品宜用聚酯纤维(或优于该材质)材料,覆PVC外层; 3.产品开口采用翻盖向上设计,实现阻隔雨水泼溅,并配备不少于两个固定扣; 4.产品须采用加厚透气肩带,宽度≥50mm,且背带内侧配有透气网层,每条肩带配备不少于两个D型挂钩; 5.产品腰部须配有连接带,宽度≥30mm,且设置腰垫加厚功能; 6.产品须设置侧面邦扣,增加产品整体稳定性,同时预留弹力网袋,可放置其他附件; 6.产品底部须设置增容仓,用于扩充容量; 7.产品侧边须设置轻便挂点,用于挂置附件; 8.产品底部须设置防雨罩,防止产品内部受潮; 9.产品主要用于绳索及工具存放、吊运、储存等情况,需具备耐磨、抗摔、不裂口特点; 10.产品表面应设计有环形主锁挂点≥2个,并配有双吊带; 11.产品端口应设计有抽绳收口条件,防止物资掉落; ▲12.产品总容量≥60L; 13.产品总质量≤2㎏; 14.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15.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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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折叠船型担架 |
1.框架主体结构材质宜为钛合金材质或优于该材质,底部成形结网样式并垫有高密度聚乙烯板; 2.必须配备有≥4条的快速连接伤员护带; 3.水平吊运时的最小断裂强度≥12KN,垂直吊运时的最小断裂强度≥12KN; 4.总质量≤20kg; 5.展开尺寸≤220*70*20cm,折叠尺寸≤120*70*2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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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爬钩 |
1.产品须配有能量吸收器、高弹性臂和大开口安全钩; 2.产品带有滑动和渐进撕裂式能量吸收器,配备高强度的拉链保护套; 3.产品弹性臂由加强带制成,在使用时能够显著减少阻碍; ▲4.产品工作负荷≥140kg; 5.产品配备的轻合金两段门安全钩,最大门开度为≥60mm; 6.产品总质量≤1500g; 7.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8.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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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牛尾挽索 |
1.缝合终端双层保护; 2.采用高质量11mm(正负0.5mm)动力绳; 3.拉力≥22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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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节双挽索 |
1.可调臂长60-100cm,固定臂长≥60cm; 2.应实现使用者与锚点距离的快速精确调整; 3.可用一只手握住设备并使用按钮,在负载下也能释放; 4.由动力绳制成,以减少坠落时的冲击;配备紧凑的安全扣,可有效避免旋转和横向受力;重量≤175g; 5.拉力大于20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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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绳套 |
1.产品宜为柔软材质,可以保护固定绳索免受棱角磨损; 2.产品宜安装快速且简便; 3.产品长度≥9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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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布 |
1.产品尺寸≥80*90cm; 2.产品采用双层厚帆布或优于该材质制成; 3.产品四角设有金属固定孔,孔径≥1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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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渡大直径滑轮 |
1.产品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产品主要用于钢缆上溜索横渡使用,可以同时连接≥3个以上锁扣以便方便操作; 2.产品宜在密封球轴承上安装不锈钢滑轮,用以提高效率,且增加耐磨性; 3.产品能够兼容直径≤20mm的绳索,兼容直径≤12mm的钢缆; 4.产品滑轮直径≤30毫米; ▲5.产品最大工作负荷≥20kN; 6.产品总质量≤300克; 7.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8.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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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道滑轮 |
1.可在直径20-60mm钢缆上使用,使用角度最大±50°; 2.上部连接孔可以连接控制绳索,防止其干扰滑轮; 3.工作负荷≥25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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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拉套装 |
1.省力效率根据使用方向不同,可达到6:1或者7:1的省力效率; 2.安全钩与滑轮融为一体,不少于3对滑轮; 3.滑轮带有开控制开合的凸轮结构,可实现单向制停功能; 4.滑轮组绳索包裹弹性防护网布; 5. 使用不小于6mm绳索,金属部件采用铝合金材质; 6. 安全钩采用三段式自动锁; 7. 强度≥16KN; 8. 额定负载≥140kg; 9.系统收缩长度≥32cm,系统展开长度≥10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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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节 |
1.产品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产品宜采用轻合金或优于该材质; 3.产品宜采用滚珠轴承承担大拉力; ▲4.产品作为连接器材在提拉等作业时能避免绳索缠绕。使用滚珠轴承,最小断裂强度≥20KN,重量≤100克; 5.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6.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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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控可下降定位挽索 |
1.产品可调节挽索用于建立工作定位系统,同时作为防坠落系统的补充。可根据工作位置准确、简易地调节长度,以舒适地定位作业位置。 2.产品可根据使用环境,采用单挂点或双挂点模式使用。 3.产品调节允许长度≥2m,产品直径≤10.5mm,强度断裂强度≥22kN,可调节的工作定位挽索,有绳索保护套; 4.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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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提拉绞盘 |
1.须包含电动绞盘和驱动工具,能够自动夹绳省力绞盘,带有适配器可轻松安装在救援支架上。 2.总质量≤4.5kg,绞盘最小断裂强度≥25KN。 3.上升下降速度应采用≥两档设计。 4.操作时可由操作人员自主选择手动或电驱动,电驱动扭力≥125N。 5.须带有负载释放开关,可切换上升或下降。 6.应满足使用直径范围为8-12mm的绳索。 7.常规提拉重物负载≥400kg,救援负载≥280kg。 8.可与其他救援支架组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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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地形组合式救援支架(核心产品) |
1.救援系统由多件救援配件组成,可折叠、可拆卸方便携带,可反方向使用;支架方便固定不易侧翻,不怕斜坡工作使用更安全,包括:分体式救援起吊伸缩斜臂,组合救援基座或底座,配重杆载体基座,水平调节器及承重板,连接救援支撑功能板,卷扬回收装置防坠落差速器等配件;整套系统可以根据救援现场不同,取适合现场救援底座或基座,进行高空速降及起升、横渡斜拉支点、边坡绳索及救援支点、水域牵拉支点,矿井升降救援等安全有效的救援; 2.救援起吊支架主体组件:结构采用分体式,由起吊臂、分体式伸缩斜臂、分孔板、销和必要的固定连接件组成; 3.伸缩斜臂长度:≥600mm,伸缩调节长度:≥200mm,两档以上可调节; 4.负载(kg):≥180;高度(cm):≥ 200; 5.组合基座组包括:水平底座、边缘体横梁夹式底座,滑移式底座,固定点地面支座各1套。水平底座高度可调节;螺旋调节机构,使底座具备找平功能;组合基座组为嵌入式连接设计,具有耐磨胶套,旋转紧固耐磨;方向可调节,调节范围:0°-360°;承重(kg):≥220; 6.绞盘(卷扬回收装置):额定载荷:≥180kg ,钢丝绳径(mm):≥5.0,快挂锁挂钩开口≥20mm,最小破断力≥20KN; 7.手动绞盘:钢丝绳长度(m):≥30;工作负载:≥180kg;上升速率:升降速度:≥5.5m/min;操作力:≤250N;内置减震系统,双重以上制动结构; 8.电动绞盘:钢丝绳长度(m):≥20;升降速度:≥6m/min ; 电压:12\24V;电机功率:≥1200W; 遥控操作距离:≥40m; 净重:≤25kg; 9.扩大接触面积,增强受力程度的圆形承重板≥4件,对救援支架进行不同方向固定的设有多个锚点、挂点的支撑联接承重板≥1块,材质:航空铝合金。配重组套:配重块≥4块,配重杆载体基座≥2根;可根据工作环境需求,任意增减配重模块; 10.差速回收装置:主要作用止动防坠,耐冲击热塑外壳,配备势能吸收器,防止冲撞伤害;主体不锈钢钢缆,钢缆直径:≥4.0mm,工作长度≥30m;工作载荷:≥140Kg;快挂锁1支,挂钩开口≥20mm,最小破断力≥20KN; 内置冲击锁止棘轮。重量:≤12kg; 11.附件配备:弹簧定位销,链条组,铝合金运输包装箱; 12.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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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单、双滑轮 |
1.由1个万向单滑轮和1个万向双滑轮组成; 2.万向单滑轮:轴承钢制。带360°可旋转挂点。侧板可打开直接嵌入绳索,无需解开绳索挂点。最小断裂强度≥35kN; 3.万向双滑轮: 轴承钢制,带360°可旋转挂点,侧板可打开直接嵌入绳索,无需解开绳索挂点。最小断裂强度≥40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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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向滑轮 |
1.产品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产品须采用密封滚珠轴承设计,具备有滑轮功能和单向抓绳止停的双重功能; 2.产品能够兼容8至13毫米绳索和10mm-16mm宽度的扁带; 3.产品直径≤40毫米; ▲4.产品工作负载≥20KN,断裂负荷≥30kn; 5.产品总质量≤200克; 6.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7.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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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包裹超轻担架 |
1.狭小空间救援全包裹担架用于复杂环境下伤员转移运输,使伤员能以水平,垂直或倾斜的角度进行运送,适用于大部分救援场景; 2.配置含担架、专用肩带、吊带; 3.宽度≤60cm;深度≥18cm; 4.重量(不含附件)≤10kg;承重≥1100kg; 5.小型管架设计,方便长距离运输; 6.分层加载技术,保护担架不受石头或地面伤害; 7.多重安全防护,确保每个连接点都万无一失; 8.配备防锈耐用、高强度材质防震网; 9.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或优于该材质背部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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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片 |
1.产品须为多方向受力挂片,钢材质。孔直径≥10mm; ▲2.产品小断裂强度≥25KN; 3.产品总质量≤50g; 4.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5.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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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电锤 |
1.产品须配备可充电式锂电池,且电池容量≥37Ah。共配备不少于两块电池,一主一备; 2.产品钻头直径可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变换,具备电锤和电镐模式,具备离合自动停止功能; 3.功率≥800W; 4.冲击频率≥4000b/min; 5.配备直径6-14mm的钻头和U凿扁凿尖凿等; 4.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5.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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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兵包 |
1.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宜用聚酯纤维(或优于该材质)材料,覆PVC外层; 3.开口采用翻盖向上设计,实现阻隔雨水泼溅,并配备不少于两个固定扣; 4.须采用加厚透气肩带,宽度≥50mm,且背带内侧配有透气网层,每条肩带配备不少于两个D型挂钩; 5.腰部须配有连接带,宽度≥30mm,且设置腰垫加厚功能; 6.须设置侧面邦扣,增加整体稳定性,同时预留弹力网袋,可放置其他附件; 6.底部须设置增容仓,用于扩充容量; 7.侧边须设置轻便挂点,用于挂置附件; 8.底部须设置防雨罩,防止内部受潮; 9.总容量≥10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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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像滑轮 |
1.产品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技术要求; ▲2.最小断裂强度≥40KN; 3.做为下降控制工作负荷≥240kg;滑轮效率≥80%; 4.产品总质量≤1.2 ㎏; 5.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6.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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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轮式抓绳器 |
1.符合国家XF 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产品可实现在绳索上下滑动,也可将其制停在绳索上; 2.产品可在绳索的任何位置安装和拆除; 3.产品须能够在有污垢和结冰的绳索上使用; 4.产品总质量≤500g; 5.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6.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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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力测力仪 |
1.手持便携式,带数字显示,可测量≥20kN的力,精度≤2%; 2.仪器的最小破坏力≥30KN; 3.采样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慢速监控和快速动态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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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释放单向制停双滑轮 |
1.具有释放功能和单向止停功能,且手柄释放凸轮可释放绳索与提拉物; 2.移动侧板内需设置制停稍和多面单向主滑轮用于止停; 3.顶部须设有万向节; 4.断裂强度≥36KN,可下降物体重量≥280kg; 5.总质量≤10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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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提拉套装 |
1.须为可充电式锂电供电驱动,遥控操作距离≥100m; 2.空载最大上升速度≥20m/min;最大下降速度≥20m/min; 3.满载最大上升速度≥15m/min;最大下降速度≥25m/min; ▲4.荷载≥200kg; 5.须具备应急处置方式,在断电情形下,支持手动下降; 5.须设置过热保护功能和紧急暂停功能; 6.总质量≤15kg; 7.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相关负荷等数据应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8.须配置两条100m专用救援绳(一主一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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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拆卸挂片 |
1.产品须带有上锁功能; 2.产品所开固定孔的宽度允许同时安装两个钩环; 3.产品直径≤12mm,钻孔深度≥6cm; 4.产品材质宜选用不锈钢(或优于该材质); ▲5.产品断裂强度≥25KN,总质量≤150g; 6.产品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7.产品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咨询:山岳公共装备套组SZMM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