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 移动照明灯组(背负式)MBIMJS
1、符合GB 26755-2011《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检测要求,并取得检测结果合格的检
验报告,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及检测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屏,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2、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3、照明最大功率:≥100W。
4、照明形式:聚光、泛光、聚泛光同时开启;所有照明形式均可无级调光,调光范围
10%--100%。
5、警示灯颜色:红/蓝。
6、照明时间:最大功率连续放电不小于6h。
7、充电时间:9小时以内。
8、电池容量:不小于30Ah。
9、音频格式:可通过蓝牙、usb播放音频。
10、重量:不大于28Kg。
11、可由发电机、市电直接供电,满足长时间照明需求;具备外接直流输出接口5V、
3.5A; 12V、2A,可紧急为其他设备供电;LCD屏可显示电池剩余电量、工作模式、照
明亮度等,实时掌握灯具状态。
12、喇叭功率:30W,设备变为扩音设备,实现无线喊话;接入有线手咪或麦克风,可
定点喊话,便于现场指挥调度,人员疏散等;同时具备录音功能,可以使用内置麦克
风录音,也可连接无线麦克风录音,录音可循环播放。
13、防护性能要求:灯头IP66,箱体IP65。
14、照度要求:5m处初始最大照度≧7000Lx;10m处初始最大照度≧1200Lx。
15、灯具及充电器上需有明确的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及规格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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